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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无效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已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放弃的除外)的专利。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应将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限期内陈述意见。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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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科友服务流程

咨询及分析——确定委托及签订合同——立案并准备材料——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受理并审查——答复、补充证据或参加口身——等待合议组做出决定


专利无效官方流程

提交请求材料并缴费——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形式审查——受理——向专利权人转文——合议并审查——合议组做出无效审查决定

深圳市智科友专利商标事务所严格把控服务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地对待客户委托的每一个案件,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

定制化服务

智科友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客户提供专利挖掘、布局、检索及分析、申请、变更、免费咨询等定制化服务,确保客户获得优势高效的服务,保障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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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科友团队内部实行多级审核制,保证每个案件的专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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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科友专业化团队的分工协作,保证每个案件对口分配至最熟悉该领域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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