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5-14 15:18:21
来源: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4月30日-5月9日就《盐田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文件征求公众意见,得到了相关企业和市民的关注。现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就相关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联系人 | 具体意见 | 采纳情况 |
曾先生(电话反馈) | 因计入区级地方分成的税种不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建议第二十六条对区级财政贡献的定义表述为“申报企业在本区缴纳的税款入库期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税种等计入区级地方分成的部分。” | 已采纳。 |
林先生(电话反馈) | 第六条第(四)项建议增加“科创板”作为认定总部条件。 | 未采纳。科创板目前尚未发行上市,届时将视情况适时修订政策。 |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