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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关于开展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9-04-03 11:43:39

信息来源: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各相关用人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及《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科创类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我区引进科技创新紧缺人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助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二、实施对象

  申报主体属于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宝安区“创新百强”企业;

  2、深圳市院士工作站依托企业;

  3、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依托企业;

  4、宝安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单位。

  第3点中,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依托企业应符合《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操作规程》中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配套项目的申报条件。

  三、优惠政策

  新引进紧缺人才在深圳市未拥有自有形式住房、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可以入住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符合《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按照区级高层次人才标准,享受免租入住人才房或住房补贴等待遇。

  四、人才条件

  (一)资格条件

  引进紧缺人才应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到我区全职工作的人才(以缴纳社保为准),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B.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C.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超过2万元;

  D.其他符合宝安区亟需引进人才的条件。

  (二)分类条件

  “1000工程”引进紧缺科技人才,须符合以下专业领域类别之一:

  1、电子信息技术;

  2、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3、生物与新医药;

  4、新材料;

  5、新能源节能与环保;

  6、其他理工科类符合宝安产业发展的紧缺人才。

  第6点中,“其他理工科类紧缺人才”须为985、211、“双一流”、世界知名大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注:世界知名大学,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2018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

  每家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须符合人才资格条件及分类条件,具体招聘条件由企业自行设置,报区科技创新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实施对象企业每月填写《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新引进人员情况表》并盖公章(附件1),向区科技创新局报告紧缺人才引进情况。该情况同时提供给“创新百强”企业评定作参考。

  六、住房名额分配

  对每家企业引进紧缺人才名额不限,提供给每家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个申请住房待遇名额,有更多需求的企业额外提出申请,先申报先分配。

  七、申报受理

  (一)对符合条件的紧缺人才,实施对象企业可向区科创局提交落实优惠政策申请,填报《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新引进人员申报概况表》、《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新引进人员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见附件2、3)。

  (二)区科技创新局经审核人才条件后,按程序报区住建局审查。符合落实待遇的人才按照区住建局的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送至宝安区科技馆801室(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95号)。

  咨询电话:陈小姐,27871916

  附件:1.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新

  引进人员情况表(每月报)

  2.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新

  引进人员申报概况表

  3.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新

  引进人员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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